经济日报-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2日讯 (记者 李万祥)记者1月12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,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刑事专业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4件刑事指导性案例,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第26批指导性案例发布,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。其中,对于利用互联网,披着期权交易外衣的赌博行为作出定性。
这4件指导性案例分别是:张那木拉正当防卫案,张竣杰等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,陈庆豪、陈淑娟、赵延海开设赌场案,张永明、毛伟明、张鹭故意损毁名胜古迹案。
最高法指出,陈庆豪、陈淑娟、赵延海开设赌场案旨在明确以“二元期权”交易的名义,在法定期货交易场所之外利用互联网招揽“投资者”,以未来某段时间外汇品种的价格走势为交易对象,按照“买涨”“买跌”确定盈亏,买对涨跌方向的“投资者”得利,买错的本金归网站(庄家)所有,盈亏结果不与价格实际涨跌幅度挂钩,其本质是“押大小、赌输赢”,是披着期权交易外衣的赌博行为。
最高法指出,当前,这类案件在实践中日益多发,借助互联网披着期权交易外衣进行赌博,犯罪手段较为隐蔽,对经济秩序危害较大。该案例确认的裁判规则对于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明确办案指引,有利于打击网络赌博违法犯罪、引导公众依法进行投资、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权益。